深圳口岸经营服务企业收费目录公示单

发布时间:2025-03-03

填报单位:深圳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

填报时间:2024年1月18日

序号收费主体项目名称收费标准计价单位服务内容备注
1船舶代理进口单证服务费150-300元
(续页另计)
每票1.接受船公司委托,遵照新舱单要求,收集船公司舱单信息并及时向海关申报进口原始舱单;
2.发送到货通知,提请客户及时报关和提取货物;向海事局申报危险品信息(如有);
3.通报理货公司发送理货报告;协助处理船损货损(如有);
4.核对并收取进口关封(如果上一港为国内港口);
5.接受客户换单保函及提单,参照进口舱单信息对提单信息进行审核;
6.提单审核通过后即办理换取提货单业务,审核未通过则指导客户更改,并协调各相关方;
7.对遗失D/O单的客户,根据客户委托,在征得船东同意的情况下,收取客户提供的补打D/O保函、登报遗失证明材料等单据后,安排为客户补打D/O等。
市场调节价
2船舶代理进口舱单更改服务费
(非常规)
200元每票1.船舶抵港后客户报关数据与舱单数据不符时,根据客户递交给船东的申请,协助其整理、出具海关要求资料,向海关申请舱单更改,并跟踪进度,及时向客户反馈。
2.如产生罚金,先代为向海关结算,再向客户收回。
市场调节价
3船舶代理出口单证服务费42.5元
(续页另计)
每票1.按规定接收客户提供的《装船单》数据,根据订舱信息整理、转换及发送出口预配舱单,跟踪申报情况并对数据不符项进行跟踪反馈,提供实时申报状态查询服务;
2.联系码头发送运抵报告;
3.核实报关报检的放行信息,检查放行信息中的船名、航次、装货港、卸货港、柜型、柜号、审核是否超重;
4.向海事局申报出口危险品手续(如有);
5.核对装船数量,控制舱位;
6.协助码头及船公司排载货物;
7.通报理货公司发送理货报告;
8.发送出口装载舱单;
9.制作出口关封(如下一港为国内港)等;
10.出口单证数据资料依法留存3-5年备查。
市场调节价
4船舶代理出口舱单更改服务费
(非常规)
42.5元每票1.客户舱单数据与报关数据不符时,根据客户递交申请,协助其整理、出具海关要求资料,向海关申请舱单更改,并跟踪进度,及时向客户反馈。
2.如产生罚金,代为向海关结算,再向客户收回。
市场调节价
5船舶代理改船费(非常规)70-200元每票船舶离港后,协助客户整理放行但未装船集装箱资料,向海关申请转船手续,并跟踪进度,及时向客户反馈。市场调节价
6船舶代理网上服务费3元每柜提供互联网操作系统,为用箱人提供便捷的设备交接单(EIR)网上操作。市场调节价
7船舶代理污染危害性货物申报服务费(非常规)100-300元每柜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,完成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进出港海事货报,跟进申报情况并及时向客户反馈。市场调节价
联系人:许小姐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咨询电话:0755-26674721

备注:1、企业自主定价收费使用本表。

          2、本表所列内容,由经营者提供,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          3、经营者在本表示公示价格信息,不替代起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实行明码标价的义务。

          4、本表内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,经营者有权调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,在调整的同时报送市场监管部门和口岸主管部门。